文山银都佳园业委会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文山银都佳园业委会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文山银都佳园业委会于2025年4月底5月初进行的同意续聘原物业,并同意物业费上调的意见征集结果(为突出重点,此处主要强调被调查总数):

小区业主总数:1073

被调查总数:756

参与率:70.46%

业委会公告

5月19日,市长信箱回复,更正为:

小区业主总数:1073-65-7=1001

被调查总数:756-65-7=684

参与率:68.205%


5月29日,社区文书在街道办会议上指出,还存在13条重复记录。

5月30日,小区自愿者与社区工作人员再次核对数据,发现一黄姓业主仍然存在67条多余记录,连同5月29日社区文书指出的13条重复记录,结果更正为:

小区业主总数:1001

被调查总数:684-13-67=604

参与率:60.34%

同步进行的,由社区工作人员用社区电话抽查73户签同意的业主,电话询问(已录音录像)结果显示:其中8户表示不知情(即有伪造签字嫌疑);4户表示调查时未提物业费上调,仅说是否同意续聘合同。

注:经社区工作人员核对,上述同一业主在小程序投票66次,与手工签名投票67次对应房号吻合,但有1次之差。如果该业主实际拥有67套而非66套房产(需要进一步核查),则总户数应再减1,等于1000.于是参加投票比例为60.4%.

即使不排除上述抽查到的错误记录(因为社区对此抽查出的错误有异议),最终参与率仍然低于2/3(即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之要求)。

社区书记得知参与率不达标,很不高兴,说要加班加点输入电脑做进一步筛查。在此期间不准将该结果公之于众


6月9日,6月19日,6月20日小区志愿者共5次与禾木社区电话沟通,讨论该问题的解决办法,但禾木社区在拒绝出具最终书面核查结果的同时,坚持认为:

人犯错误,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由于合同已签,主张在原数据基础上做补充调查,直至被调查总数满足条件为止

不难看出,这就是为了凑人数,最终使合同生效。

我们作为小区普通业主,认为可以考虑两种方案:

1. 从法律角度讲,应依法撤销合同,至少是宣布其中的物业费上调条款无效

2. 如果采纳社区所谓“改错”的建议,则应做好以下几点:

     1)责令业委会张榜公示其调查数据存在的问题及最终更正结果,即原始数据错在哪里,违反哪条法律法规,为何要重新入户调查。这也是尊重广大业主知情权的表现。

     2)诚恳道歉,并取得广大业主的谅解。

     3)数据调查应从零开始,而不是在原来的“脏”数据基础上进行,因为这样的调查是无意义的。


可惜,社区一味支持业委会,而不愿张榜公示错误,更不同意从零开始调查。通俗讲,做错了事,仍然是理直气壮。

当业委会把存在大量重复数据以及有虚构签字嫌疑的投票记录递交到禾木社区,社区不做任何复查(或者是复查了,但是发现了问题并对其隐瞒,还是因为业务水平压根就没有发现,我们不得而知);而当 5 月 30 日最后核查投票数据显示参投率不达 2/3 时,立刻要装模做样进一步做电脑筛查(是否是在拖延时间,历史会证明这一切),前后对比说明:这是什么行为和作风?

业委会一直在强调他们如何如何免费为广大业主谋福利,禾木社区也一直在强调他们在如何如何保一方安宁。通过这件事,印证了传说中的:

大奸似忠,大诈似信

国际歌

【后记】

6月27日收到开化街道办在小程序“文山接诉即办”给的回复,大意如下:

  1. 对“电话核对发现被签字嫌疑的情况”未给出任何解释,简单认为“数据真实有效”,难以服众。究其根源,在于业委会的调查数据在可追溯性上存在严重瑕疵(未按手印),从该侧面也反应了以此数据为基础的进一步调查毫无意义或者意义不大。
  2. 给出的“改错”方案,与社区如出一辙,缺乏说服力。
  3. 已经公开承认投票表决票数未达 2/3,也算是给了民众一个交代。

该回复除了第 3 点,其余让人无法接受,因为小区业主不是杀猪盘!

这是否是官僚主义在作怪,又是否有官官相护的嫌疑?在此,笔者不多做解释,因为明眼人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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